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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顺沈抚新区不动产办理指南:5、购买商品房的转移登记申请材料指南

发布时间:2022-03-14 21:20:16 点击:1450

抚顺沈抚新区不动产办理指南:5、购买商品房的转移登记申请材料指南 办理依据: 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 《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》 办理条件: 1、权属来源合法; 2、界址清楚; 3、四邻无争议; 4、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、齐全。 申报材料: 1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(原件,由登记机关现场打印); 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(法人单位:营业执照、机构代码证,法人身份证明、代理人身份证明,授权委托书;个人:身份证、军官证、护照等); 3、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; 4、房屋分层分户图(原件); 5、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,购房发票; 6、单户预售许可证; 7、询问笔录(原件,由登记机关现场打印); 8、完税凭证(原件); 9、其他必要材料。 收费标准: 住房登记费80元/件;非住宅房登记费550元/件; 办理地址: 抚顺沈抚新城沈抚大道亿丰中心4号楼3楼。
联系人:望花王姐, 联系电话132141319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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